2008-07-19

114 - 新玩意

昨天買了一套電子鼓回家.
是的!電子鼓! 有位嗎? 有呀? 開多2台都仲夠呀! 因為我買果套係V-BEAT 出品的 AIR DRUM!其實係一套無影鼓來的, 因為在香港一套鼓的最大敵人就係空間, 所以一直都冇得諗買一套回家. 而呢一個玩具似的東西希望可以滿足到我啦.


暫時一試之下,除左發現我冇音樂細胞之外, 套鼓的問題都好多, 例如感應唔到, 感應錯誤方向, 跟唔切拍子等等, 不過最大問題係佢D電線都幾煩!

希望有一日我可以玩到好似DEMO中那老外咁同人一齊JAM歌啦



盛惠370個大洋! 但心頭好嘛~~

2008-07-18

113 - 請人

最近公司人手短缺想請個人, 咁0岩老細又有朋友介紹, 仲不斷叫我快d打去搵佢. 本身已經好忙仲要做d admin野, 已經唔多願, 不過 TEL-INTERVIEW之後又有一點得著.

(我: 我係我, 粉:條粉腸)
我: 請問係唔係乜乜乜先生?
粉: 點呀!(語氣極串嘴)
我: 咁你即係咪乜乜乜先生呀呵?
粉: 點呀!(語氣再串嘴一點)
我: 哦!想話我老闆介紹你見我地份assistant喎, 係唔係呀?
粉: 返邊?(真係得2個音咁大把)
我: 天水圍.
粉: 咁遠?(係你門口開工好唔好?)
我: 你住邊區呢?
粉: 深水步. (咁都叫遠?)
我: 唔係好遠姐! 咁之前你做過乜嫁? 你係唔係做開嫁?
粉: 我乜都唔識嫁喎, 我只識渣車!
我: 咁冇所謂, 慢慢學囉! 個個都唔係一開始就識啦, 不過你之前人工幾多嫁!
粉: 天水圍好遠喎, 你地唔係有project在九龍咩?(頂你個肺! 你話邊度近就做邊度呀? 你估你見茶餐廳呀?)
我: 咁即係之前大約幾多人工?
粉: 不如我做九龍個project啦!(你食屎吧!)
我: 老闆叫左自己d親信去做喇 , 冇位喇!
粉: 0下? 咁呀.......... 我搵8千幾囉.........(你咁資質都值呢個人工?)
我: 如果你冇經驗同學歷我地俾唔到呢個人工你喎. (俾到都唔俾啦 你咁串)
粉: ..............
我: 一係係一路做一路學下野先啦, 如果做得好一定加番你嫁喎....
粉: 辛唔辛苦嫁? (頂! 我叫你番來打PSP好唔好? 你學歷同經驗都冇仲要怕辛苦?)
我: 初初乜都唔識就辛苦D, 不過上左手就唔係好難 (點解好似我求佢做工咁?你依D人真係唔死都冇用!)
粉: 我都係覺得太遠, 不如下次九龍有PROJECT先叫我啦.(下次九龍要填海就填左你落去!!)
我: BYE BYE!

可能我OFFER個人工真係少左D, 但一個現在冇野做緊冇學歷冇技能的後生仔, 你可以有乜野討價還價的能力呢? 唔通你下一次搵番8千人工你就滿足?
我覺得做什麼大事業都要有個基礎的, 可能呢位人兄睇得自己好高, 但再高都唔可以冇基本的知識, 更加唔在面試時態度咁輕挑掛?

2008-07-13

112 - 坐車

每個人都有自己一點生活習慣, 我其中一個有趣的生活習慣就是「坐車時不會睡覺」.

我娘說我細時坐車已經係眼仔碌碌, 就算當日行完山遊完水都好, 我都唔肯在車上訓覺.

其實當時心裏面係覺得自己「大個仔」了, 在車上打橫訓霸住d位, 成何體統, 因此我從來都唔會訓. 及後大個多少少, 知道好多交通意外中, 死傷的都係訓左果d人, 當時就更加唔會上車訓(我認!我細個係個怕死鬼!!)[我係連坐船坐火車,坐飛機都唔訓]

到出左社會做野, 我更加覺得我個理論係對的! 因為如果坐朋友的私家車, 一班人上車, 個個都訓的話, 咁你個朋友究竟係你個司機抑或朋友? 點解人人坐車, 佢要出車出油仲要服侍你班大爺?而佢又往往要車哂你地回家佢先可以返歸.

因此, 我一般都會keep住同佢吹下水, 一來人地唔係老馮要車你, 你地真係當你朋友喎, 咁點都要傾下偈, 另外就係要同佢講野以免佢自己都訓埋.

而如果在公共汽車上大訓特訓,唔單止令人討厭, 而且真係影響市容. 你估d遊客見到個個港男港女都烏尾洽睡, 會有乜印象? 就係「東亞病夫」囉!

我覺得人是應該對自己有要求的!可惜我既見解, 大部分香港人都當我痴線的!

2008-07-11

111 - R.I.P.


外父,

希望您一路好走, 不要掛念留低的我們, 我們會好好生活的,
您今世人已經經歷太多苦難了,希望如果有天堂或者極樂的話, 您可以好好享受.
如果人是有來生的話, 希望可以更早認識你, 更希望可以請貪吃的您吃一次最好的晚飯.

2008-07-07

110 - 交通殺人

香港是個什麼法治社會? 駕車撞死人都只係坐5年, 仲要係最高罰則. 如果你係「名人」「熱心公益」「冇犯罪紀錄」「主動認罪」仲可以減刑? 法律係保障什麼人? 有車人仕嗎?
  1. 為什麼不可以認為該司機係犯殺人罪? 或者係故意醉酒而令自己反社會行為合理化? 或者係恐怖襲擊?反國家反革命? 甚至係反人道?
  2. 其實汽車除左係一件工具之外, 亦都係一件殺人武器, 可否立法當有傷亡事件時, 以汽車作為凶器之立案, 之後量刑就會由危險駕駛變成傷人甚至殺人
  3. 香港犯罪往往不能分期執行, 其實對社會, 受害人, 以致犯案者都沒有足夠的回應, 受害人(如在生)會覺得被欠了, 社會就會多了人犯案治安大亂, 最嚴重的是犯案者心存僥倖, 覺得撞死一個同十個都是坐5年, 覺得飲了酒被拉沒有撞死人被拉那麼化算.
  4. 香港法律太仁慈, 往往俾太多機會一群人渣, 其實只要收緊到亂拋垃圾都可以坐半年的時候, 世界會有規矩好多

【蘋果日報訊】在車壇身經百戰、曾任車隊技術總監的馬來西亞籍前電單車手,昨日駕駛綿羊仔電單車行經東區走廊,遇上一名酒後駕駛的私家車司機,懷疑早前在灣仔涉及車禍,為逃避檢控高速沿東廊逃走,結果失控撞壆及撞向事主綿羊仔電單車,並將事主輾過當場死亡,遺下孤兒寡婦及遺腹子。肇事司機涉嫌危險駕駛、酒後駕駛及交通意外不顧而去等五宗罪,被警方拘捕。

肇事司機姓區(31歲),駕駛的富士SUBARU(俗稱:掃把佬)私家車車頭車尾嚴重損毀,車內有一支結他及一個可裝三支紅酒的盒。事後他接受酒精測試證實酒精含量62微克,超標接近兩倍,涉嫌酒後駕駛、危險駕駛、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交通意外後不顧而去及交通意外後未有報案,被警方拘捕扣查,港島總區交通部特別調查隊正接手調查。
法律界人士指,被捕私家車司機涉及五宗罪,如罪成可判以最高刑罰及分期執行,可以被判囚12年半,但警方一般很少「告晒五宗罪」,司機有可能只是被檢控較嚴重罪行,罰款5萬元及監禁5年。
法律界人士梁永鏗稱:「唔需要全部告晒」,一般警方在調查案件後,最終可能只是檢控該名司機較嚴重的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及酒後駕駛兩項罪名。
梁永鏗指出,若交通意外中沒有人受傷,肇事司機未有報案及意外後不顧而去的罪行較輕微,所以警方一般會根據涉案人所犯多條罪行中,那些罪行最嚴重而將其檢控,就算警方同時將五宗罪檢控被告人,日後被告人罪成被法官判刑時,部份罪行可能會與其他控罪同期執行
根據法例,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最高可罰款5萬元及監禁5年,另外吊銷駕駛執照2至3年;酒後駕駛一經定罪,嚴重者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3年;危險駕駛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港幣2.5萬元及監禁3年。

109 - 雨一直下

已記不起五、六、7月下過幾多場雨了, 好像沒有停過. 印象中幾年前有一個六月也是如此, 而印象之中的妳一直都留在我腦中。

記得那一個該死的六月只有過一天放晴, 而且當日天氣熱得令世界都溶化, 當時我想這是天給我們一個難得的假期, 去了一個從未去過的地方, 享受著難得而又令人難受的日照。 當然我們沒有談情也沒有說愛,可能我們一向如此, 也可能是大家都有顧忌.........一切一切就好像昨天一樣。

不知道最近的大雨會否令你心煩? 而你的生活又如何呢? 是為著什麼而奮鬥中? 又為著什麼人而煩憂呢?

好掛念你! 只是一眼也想看看你! 可惜我知道這是犯規的, 惟有送上一首歌給你!